医院开除挺薛之谦女护士,处理方式是否恰当?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8-01-22 16:39) 点击:345 |
闫红霞 现代护理报 现代护理报 来源:现代护理报(ID:xdhlbs) 导读 贵州遵义播州区人民医院的儿科护士蔡某,因发表不当言论付出了被医院开除以及罚款5000元的惨痛代价。医院的处理方式是否恰当? 最近几天,薛之谦在离婚不成的情况下让女方李雨桐打胎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,双方各有各的说法,却难有定论。作为公众,看看热闹就行了。然而,贵州遵义播州区人民医院的儿科护士蔡某,因发表不当言论付出了被医院开除以及罚款5000元的惨痛代价。医院的处理方式是否恰当?这名护士有无申诉的余地?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的李圣律师给出了自己的观点。 事件经过 9月22日晚,蔡某在网上对薛之谦事件发表评论称“李雨桐的孩子没死在她手上可惜了”。作为一名护士,蔡某的言论立刻引发网友们的强烈谴责。其本人和所供职的医院也被网友“人肉”出来,导致全国各地的网友不断拨打该院办公室电话进行投诉,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,医院对此高度重视,立即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调查组,对护士蔡某予以除名,并罚款5000元。随后,蔡某本人在微博向网友和李雨桐郑重道歉:我在薛之谦和李小姐的事件中发表了不恰当的言论,对社会、李小姐造成了伤害,作为医务人员未做到履行南丁格尔的誓言,给大家带来不便,我也认识到了错误。对于我的这件事,我已收到院方处理,望广大网友原谅,对广大网友、李小姐致歉,说声对不起。 律师说法 医院对护士做出除名的处理决定是否恰当?对此,李圣律师认为有待商榷。李律师认为,对一名员工做出辞退决定,应有相关的规章、制度等作为依据,并要由工会组织讨论通过。而从网上医院的发表声明来看,没有说明处理依据,医院工会也未站出来发声。李圣律师认为,此事件中,这名护士吐槽的是公共人物,发表的不当言论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益,对方有权起诉要求道歉,消除对个人的不良影响,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甚至要求名誉赔偿。这应该是民事纠纷的范畴。而医院不是行政执法机关,作出的处罚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规,而《劳动合同法》中并没有“网上发布不当言论就可以开除”的条款,因此,开除员工一定要有法律依据,不能违背劳动法。 律师提醒 1.医务人员一定要谨慎发言 这名护士因在网上发表的一句不当的言论,付出了如此巨大的代价,丢了工作,还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,这值得我们每个人从中汲取教训。在此郑重提醒大家,在网络上发言一定注意谨言慎行,尤其是被人们视为天使的医务人员,应谨遵南丁格尔誓言,秉承救死扶伤的职业精神和道德操守,尊重每一个生命,保护患者的利益也就保护了自身权益。另外,这位护士若对医院的处理感到不公,尚有申诉的权利,可提请人事部门或劳动部门进行仲裁。 2.医院建立发言人制度,加强员工教育 李圣律师认为,对这名护士医疗机构可采取批评教育的处理方式,也可转岗到其他部门,应给予相应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,而不是除名的处理。同时,督促员工向对方致歉,及时刊登公开道歉信,赢得对方的谅解,在最短时间内消除对医院的负面影响。同时,院方应加强对员工的道德教育和职业规范教育,使其遵守道德规范,所发表的公众言论要与职业素养相匹配,避免不当言行伤人害己。建议院方建立发言人制度,当发生类似事件时,有专人及时代表医院发声,做出科学正确的处理,最大限度消除对医院的不利影响,将事态伤害降至最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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