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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圣律师 手机号码:13071190699 执业证号:11101200510865887 执业机构: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  主任  首席合伙人   专长领域:医疗纠纷、医疗事故、医疗过错、医疗事故罪、非法行医罪、医疗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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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认可医院的病历,能做鉴定吗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8-04-23 10:59)    点击:548

  作者:李圣 来源:自创 URL地址:URL

  您不认可医院所提供的病历,有充分并正当的理由,可以申请对医院所提供的病历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质证,如果证据充分,应当不能做鉴定,且医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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